一般规定
课程大纲:民法 - 物权法 - 一般规定
课程名称: 民法 - 物权法 - 一般规定
目标受众: 法学专业学生,对民法有一定了解,希望深入理解物权法基础的学生
课程周期: 10周
第1周: 课程介绍与基础知识
- 主题: 物权法概述
- 学习目标: 理解物权法的基本概念,熟悉物权法的分类
- 阅读资源: [《民法典》物权编总则]
- 教学方法: 讲座、案例分析
- 评估: 课堂讨论
第2-3周: 所有权与占有权
- 主题: 所有权的概念、取得与丧失
- 学习目标: 掌握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及常见类型
- 阅读资源: [所有权的理论与实践]
- 教学方法: 讲座、小组讨论
- 评估: 课堂小测验
第4-5周: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
- 主题: 用益物权(如土地使用权)与担保物权(如抵押权)
- 学习目标: 区分两者及其法律效力
- 阅读资源: [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详解]
- 教学方法: 讲座、案例分析
- 评估: 作业: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案例分析报告
第6-7周: 公示原则与善意取得
- 主题: 公示原则及其在物权转移中的作用,善意取得的概念
- 学习目标: 理解公示原则对交易安全的影响
- 阅读资源: [公示原则与善意取得研究]
- 教学方法: 讲座、角色扮演
- 评估: 小组辩论:公示原则在现实中的应用
第8-9周: 物权变动的几种方式
- 主题: 登记、交付、占有等物权变动方式
- 学习目标: 掌握不同物权变动方式的法律效果
- 阅读资源: [物权变动方式比较]
- 教学方法: 讲座、案例研讨
- 评估: 课堂案例分析报告
第10周: 总结与复习
- 主题: 整理物权法的一般规定,回顾重点概念
- 学习目标: 回顾并深化对整个课程的理解
- 教学方法: 自我测试,小组复习分享
- 评估: 期末综合考试
评估方法: 1. 作业 (每周): 课堂参与、案例分析报告 2. 小测验 (每两周): 及时巩固知识 3. 项目 (中期):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实践模拟 4. 期末考试: 对整个课程内容的全面考核
通过这个结构化的课程,学生将逐步掌握物权法的基础知识,并能够运用到实际问题中。